各县(市、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、龙港市社会事业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 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,促进更多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 教和加强国防教育,根据市委宣传部等 6 部门《关于新时代促进 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、加强国防教育实施方案(试行)》 (温退役军人发〔2022〕21 号)精神,依托温州大学办学优势, 拟在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举办温州市首期退役军 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目的
面向有志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退役军人开展教师职业能力 专项培养,帮助掌握教育教学能力,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并 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,以获取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资格。
二、培训对象
温州市退役军人。
三、培训安排
1.时间安排:根据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 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安排,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期考前 培训班。每期时间安排约 15 天,其中笔试培训 10 天,普通话培训 2 天,面试培训 3 天。
2.2023 年第一期笔试培训时间:2 月 26 日-3 月 10 日;普 通话培训:3 月 18 日-19 日;面试培训时间:5 月 10 日-12 日。 (如遇特殊情况顺延)
3.培训形式: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。 4.培训地点: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(学院路 276 号)。
四、报名条件
1.温州市退役军人;
2.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。 (https//www.zjzs.net/moban/index/)
五、培训收费和其他
1.退役军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前笔试和普通话培训阶段 收费标准为 4000 元/人,笔试、普通话考核通过后,可以免费参 加面试培训。
2.符合报名条件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,可以申请退役军人职 业技能培训经费补贴。报销流程如下:(1)学员预报名后,经 所在县(市、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其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资 格,再由个人进行缴费,由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 开具收据;(2)获得教师资格证后,由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 才培训中心开具正式发票给所在县(市、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; (3)由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统一凭教师资格证、 发票、上课签到表等材料向所在县(市、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 申请补贴,返还退役军人。
3.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,费用自行承担。
4.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学员,如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 培训中心举办下一期退役军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时, 可有一次机会免费参加。
5.请各县(市、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接到通知后,积极做好 宣传工作。本期培训报名截止日期:2023 年 2 月 23 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