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 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、龙港市社会事业局:
根据《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新时代促进优秀退役军人 到中小学任教、加强国防教育实施方案(试行)》(温退役军 人发〔2022〕21 号)要求,我市于 2023年3月启动了首期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。为更好推进 “兵教师”政策落地生效,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,拟于12月中下旬举办2024年上半年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目的
面向有志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退役军人开展教师职业能力 专项培养,帮助掌握教育教学能力,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并
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,以获取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资格。
二、培训对象
温州市退役军人
三、培训安排
1.培训时间:
笔试考前线上线下培训:2023年12月23日—2024年2月3日(每周六安排一天)
普通话考前线下培训:2天(安排在4月份,具体时间待定)
笔试考前线下集训:3月1日—3月15日(集中培训10天,具体时间待定);
面试考前线下培训:5月6日- 5月8日;
2.培训地点: 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(鹿城区学院中路276 号)。
四、报名条件
1.温州市退役军人;
2.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。
(https://www.zjzs.net/moban/index/)
五、培训收费和其他
1.退役军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前笔试和普通话培训阶段 收费标准为 4000 元/人,笔试、普通话考核通过后,可以免费
参加面试培训。
2. 符合报名条件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,可以申请退役军人职 业技能培训经费补贴。报销流程如下:(1)学员预报名后,经所在县(市、 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其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资格,再由个人进行缴费,由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 开具收据;(2)获得教师资格证后,由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开具正式发票给所在县(市、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;
(3)由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统一凭教师资格证、 发票、上课签到表等材料向所在县(市、 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补贴,返还退役军人。
3.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,或不符合享受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
训经费补贴条件的,费用自行承担。
4.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学员,如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 培训中心举办下一期退役军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时,可有一次机会免费参加。
5. “兵教师”招聘工作已列入退役军人 “一十百千万”共富计划,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。请各县(市、 区)
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,积极动员,做好宣传,确保实效。
本期培训报名日期:2023年12月11日—21日。